?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2021年春節期間農村地區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安排,根據省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外省來甘返鄉人員管理的通知》(甘疫防辦明電〔2021〕26號)要求,毫不松懈、嚴防死守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人物同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從1月21日起,各縣區、各單位和火車站、汽車站要對國內低風險區來武人員查驗健康碼“綠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火車站、汽車站及相關單位要詳細登記人員基本個人信息,人員目的地信息要詳細到社區(村組),并及時向當地縣區檢測分流點報備,由檢測分流點將上述人員信息向目的地社區(村組)進行推送,同時提醒來武人員主動向目的地社區(村組)報備,由目的地組織及時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
二、各縣區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村地區外省返鄉人員管理,鄉鎮(街道)、村組(社區)要落實責任制,對外省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情況處置等工作,并落實外省返鄉人員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費用自理),引導返鄉人員不聚集、不流動。
?
三、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區、市)的來武返武人員,繼續核驗健康碼“綠碼”和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能提供健康碼“綠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到達目的地后繼續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居家健康監測第7—10天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若不能提供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則第一時間在集中隔離點留觀并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費用和留觀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核酸檢測陰性后移交社區(村組)執行居家健康監測,并在居家健康監測第7—10天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
?
四、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區、市)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的來武返武人員,應在抵武后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組)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嚴格落實就地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觀察期間不少于3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間食宿、醫療費用自理。
?
五、對境外來武返武人員,應當向目的地社區(村組)提前報備個人有關情況(包括入境時間、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期滿時間及返回航班、車次等具體行程信息)。國外入境來武返武人員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實集中隔離14天且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解除集中隔離證明的,來武后須第一時間向轄區社區和村組報告,需繼續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3次核酸檢測等措施。若無法提供核酸檢測證明和解除集中隔離證明,則第一時間到轄區集中隔離場所落實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均不少于3次核酸檢測等措施,隔離期間食宿、醫療費用自理。
?
六、各縣區、各單位要即刻調整相應管控措施,做到精準管控、不漏一人,有效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及時提醒離武人員了解掌握外出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并攜帶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出。
?